轉發關于申報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聯研究課題的通知

時間:2022-04-20浏覽:30設置

浙社科聯發〔2022〕22号

  

各有關單位、民辦社科研究機構: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期間對全省社科工作提出的“真”“情”“實”“意”四字總要求,進一步提高省社科聯系統省級社會組織研究水平,更好地發揮課題研究在争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中的重要作用,省社科聯對2023年度研究課題的申報工作進行優化調整,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題方向

省社科聯研究課題堅持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并重。基礎研究要着力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凸顯研究的公共性、基礎性和原創性;應用研究要聚焦我省社會經濟發展中具有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問題,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熱點、重點與難點問題,以及建設變革型社會組織中的理念、方法、機制等問題,開展具有深厚現實基礎和實踐價值的實證研究。

二、申報要求

1.申報渠道。省社科聯研究課題分為年度課題和學術年會專項課題。年度課題由省社科聯業務主管社團、民辦社科研究機構和團體會員社團推薦申報,課題申報人可根據選題,通過相關社團、民辦社科研究機構提交。第六屆浙江省社科界學術年會專項課題另行組織,不在本次申報之列。

2.申報資格。每位課題負責人本次隻能申報一項省社科聯研究課題。凡已承擔省社科聯研究課題未完成者(截止2022年6月10日未結題)或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省社科聯各類社科項目被撤項、終止尚處于申報資格限制期内者,或有其他信譽不良記錄被通報批評的,不得申報。已獲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省社科規劃課題立項的課題,其課題組成員不能以相同的内容重複申報本課題。

3.成果形式與課題管理。課題成果形式為論文、著作或調研報告。立項課題由課題組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進行管理。課題完成時間原則上為2年(從正式公布立項之日起算),到期不能完成即作終止處理。

4.申報時間與申報方式。課題申報時間為從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申報人從浙江社科網(https://www.zjskw.gov.cn/)首頁中部區域右側“社科服務”版塊中的“社科課題”進入“浙江省社科科研項目管理平台”,輸入賬号和密碼(無賬号的應先通過注冊)登陸系統後進入“課題申報”闆塊。申報人的具體操作請參閱《省社科聯研究課題申報系統操作手冊(申報人使用)》。各社會組織初審負責人請參閱《省社科聯研究課題申報系統操作手冊(初審人使用)》,按要求完成好初審工作。

省社科聯社團處通訊地址:杭州市拱墅區密渡橋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622室

聯系人及電話:況落華(0571-81050873)、胡榮仁(0571-81050867)

E-mail:zjsslxhc@vip.163.com

申報系統技術支持:王佳林(0571-87295036)



附件: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聯研究課題活頁



浙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2022年4月19日

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聯研究課題活頁.docx

省社科聯研究課題申報系統操作手冊(申報人使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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