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部門及人員:
為促進我省教育科學事業繁榮發展,進一步調動廣大教育科學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浙江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于近期開展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範圍和要求
1.申報的成果必須是省教育科學規劃辦立項的重點、年度規劃、體衛藝、黨建等各類專項課題、認定性課題或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立項的各類課題成果。在限定名額内,個别市級立項的優秀教科研成果也可參評,但不得多于分配名額的20%。報送成果必須是近兩年内結題(即結題證書日期為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的成果。
2.申報的成果包括:研究報告、專著(已出版)和科研論文(已發表)三種形式,其中著作、科研論文應是單項申報。如課題成果含多種形式,請選擇一種類型申報,叢書和系列論文不在申報範圍内。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為一本專著中的部分章節或一套同名多卷(冊)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冊)。
2.申報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擁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課題負責人等方式認定)或成果歸屬有争議的。
3.教材類研究成果。
4.已取得全國教育科學規劃成果獎,教育部、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省人民政府的各項成果獎及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
5.申報成果與各類曆年獲獎成果庫的内容重複率超過30%的。
二、評選程序
1.初審:由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負責初審。
2.複審:省教育科學規劃辦将對審報材料的資格及規範性進行核實,不符合申報要求的不進入評選。
3.評審:由省教育科學規劃辦組織專家進行活頁評審和會議評審,評審結果将根據活頁成績和會議評審成績綜合确定獎項等次。在“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官網公示。
4.公布頒獎:公示無異議後由浙江省教育科學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獲獎名單并頒發證書。
三、申報名額分配
1.申報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名額分配:專科院校1項。
四、申報材料要求及報送時間
1.申報材料包括:
(1)《申報·評審書》(一式1份)。
(2)合訂成冊的課題研究主報告/出版物和附件(一式4份)。主報告應包括研究針對的問題、研究方法和路徑及研究成效,字數控制在20000字以内(含目錄和參考文獻)。以論文和專著申報的可以不提交主報告,專著和論文必須是已出版或已發表,并在出版物中有注明課題名稱和編号的标識。論文可以提交複印件,但需包括封面,目錄頁,全文和封底,且在醒目處蓋上初審單位的審核章。專著是已經正式出版的課題成果,由于原件不退還,提交材料必須有一本原件,其餘可以是書稿複印件。附件是與成果高相關度的佐證材料,為非必須性材料。如書稿不方便與附件材料合訂成冊,則可以獨立提交附件,但以上附件都不得超過50頁。
(3)活頁評審表(一式1份)。填寫《活頁表》不能出現有關地區、有關學校、個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現的一律改為“××”地區,“××”學校或“×××”,違反申報規定将取消參評資格;評獎工作結束後,所有申報(包含原件)材料概不退還。《申報·評審書》、《活頁表》等可在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網站(www.zjedusri.com.cn)--教科規劃欄下載。活頁無需提交紙質稿。
所有活頁将進行學術不端的檢測(去除個人發表複制比不超過30%),請将字數控制在5000字内,否則可能影響檢測。
2.申報材料請按規定于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初審,并報(送)省教育科學規劃辦。
3.電子材料的報送需與紙質材料同時進行,在2022年9月10日前發送至kyc@sunlishop.com。其中每個成果的活頁評審表和主報告放置在一個文件夾,以“學校名+姓名”命名,避免産生無法識别的狀況。
4.集體成果的申報人數最多限6人,即:課題負責人1名,課題組成員不超過5名。若有執筆,僅限1名,需用括号在成員列表中注明。
申報受理期間,如需了解、咨詢有關情況,請與學院科研處聯系(聯系人:袁老師),也可直接與省教科規劃辦聯系(地址:杭州市學院路35号509室,聯系人:楊老師,聯系電話:0571-88846782,郵編:310012)。
附件: 1.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