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組織申報浙江省科學技術廳2023年度“尖兵”“領雁”研發攻關計劃第一批項目的通知

時間:2022-08-01浏覽:10設置

各設區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第十五次黨代會和全省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加快培育新科技、新産業、新增長點,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先行突破,強化研究真問題、真研究問題,助力“兩個先行”,根據《關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2〕22号)、《浙江省重點研發計劃暫行管理辦法》(浙科發規〔2019〕110号)、《2023年度“尖兵”“領雁”研發攻關計劃項目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決定啟動2023年度“尖兵”“領雁”研發攻關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流程:

聚焦三大科創高地建設,圍繞雲計算與未來網絡等15大戰略領域,根據戰略需求、規劃需求、市場需求等三類需求,經廣泛公開征集和組織多次論證,凝練形成第一批258個榜單(指南)(詳見附件1)。年度榜單(指南)滾動發布、動态調整。

(一)申報單位根據榜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并為項目實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進行有效的管理與監督。申報主體應整合優勢創新團隊,聚焦目标任務,強化應用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示範應用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

(二)各設區市科技局和歸口管理部門聚焦國家戰略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組織發動各類創新主體公開競争、揭榜攻關,并強化主動服務,負責做好推薦工作。

(三)各設區市科技局和有關歸口管理部門、申報單位要認真落實《科技部等七部門關于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項目推薦和申報切實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

(四)研發攻關計劃項目申報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1. 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榜單)指南相關申報要求,在線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書,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創新點、技術路線、研究基礎、預期目标和成果等。且應承諾本次申報項目的主要研發内容未獲國家和省級有關部門立項支持,避免重複立項、重複支持。

2. 項目申報與參與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須簽署上傳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及所有參與單位要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确保内容真實可信,杜絕誇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

3. 申報項目須經各設區市科技局和歸口管理部門推薦并在線報送。各推薦單位要嚴格履行推薦主體責任,加強審核把關并上傳推薦承諾函。

二、項目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和申請人要求

1.申報單位和需撥付省級财政經費的參與單位應為在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運行管理規範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和企業等,不包括政府機關。

申報單位、參與單位以及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内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隻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複申報。

2.申報單位原則上應建有相關領域的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研究院等省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平台,尚未建有的原則上應達到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相關條件(詳見附件2,申報農業領域項目的研發投入強度要求可适當放寬)。

3. “尖兵計劃”榜單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無注冊時間要求,但應具有相應的研發能力和研發投入。立項後須簽訂“軍令狀”,對攻關目标、裡程碑節點、攻關時限、技術/産品具體指标等進行約定,承諾按照對标單位的領先技術或産品要求,開發出符合條件的技術/産品并在最終用戶單位實現示範應用。未能如期按要求完成攻關目标的,将按照項目管理規定接受統一處置。在揭榜攻關期間,開展“裡程碑”節點考核,項目負責人原則上不得調離或辭去工作職位。

4.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且為該項目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如非在職人員,應由申報單位出具賦予其管理項目實施的授權書。申報“尖兵計劃”榜單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無年齡、學曆和職稱要求。申報其他榜單項目,在項目實施期内将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院士為70周歲),原則上不得申報,如确需申報,應由單位出具允許申報且能确保項目履約實施的承諾書(如返聘、延遲退休等)。

5.同一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在研各類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數原則上為1項、最多不超過2項。作為項目主要參與人(除項目負責人外,排名前3的參與人)在研項目數不超過2項。

6.同一企業承擔在研項目數一般為2項(省技術創新中心依托企業和省級創新聯合體牽頭企業除外)。

7.承擔在研應急攻關任務、對口幫扶項目、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項目、省傑青項目、省“萬人計劃”項目的,不納入申報限項範圍。

8.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均應在單位财務系統中獨立核算研發費。企業應登錄浙江省政務服務網(https://zwfw.zj.gov.cn/),搜索“科技創新”,點擊“立即辦理”-“加計扣除”填報研發費用信息(需使用政務網法人賬号登錄)。

9. 項目一經立項,将根據申報書内容生成合同書,無正當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項目申報相關注意事項見附件3。

(二)申報項目研發經費要求

項目實施期為3年内,财政補助經費一般分期下達,首期撥付60%左右,中期檢查後撥付40%左右。對“賽馬”項目,首期給予30%經費支持,按期開展對比評估,績效不及預期的取消後續資助。

1.競争性項目。由企業牽頭申報的,自籌經費不低于省級财政補助經費的4倍;由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事業性質單位牽頭聯合企業共同申報的,自籌經費不低于省級财政補助經費;由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事業性質單位獨立承擔的,可給予100%的财政資金補助。

2.擇優委托項目。由依托建有平台載體的企業牽頭申報的,自籌經費不低于省級财政補助經費的2倍;由依托建有平台載體的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事業性質單位聯合企業共同申報的,自籌經費不低于省級财政補助經費;由依托建有平台載體的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事業性質單位獨立申報的,自籌經費不低于省級财政補助經費的20%(自籌經費可包括2021年7月1日起的前期研發投入)。

項目申報後,研發主要指标和總研發投入原則上不予調整,财政補助經費不足部分由申報單位自籌補足。

鼓勵地方政府共同支持項目實施。

三、推薦要求

實行項目申報不設限額和限額擇優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年度可推薦數登錄申報系統查詢(第二批榜單拟于近期發布,統一納入推薦限額),我院推薦限制指标總額為1項

(一)申報“尖兵計劃”榜單項目且指标目标全覆蓋的不設推薦限額。設區市科技局或歸口管理部門需出具推薦承諾函并附論證意見,如推薦項目明顯不符合榜單要求,将扣減次年限額推薦數。

(二)符合條件的項目申請人和申報單位在限定時間内提交申報材料後,由設區市科技局或歸口管理部門按照“誰能幹讓誰幹”的原則,嚴格對照攻關榜單的目标任務、目标指标覆蓋情況、條件要求,對申報項目組織技術專家、企業專家和行業産業部門等進行初評,在限額範圍内擇優推薦。國家和省級高新園區由設區市科技局單獨給予限額推薦支持。高校院所女性科研人員和40周歲以下青年科研人員承擔及為主參與項目比例一般不低于25%。

四、申報方式

(一)網上申報

方式一:登錄浙江省政務服務網,搜索“科技創新”,通過“立即辦理”-“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在線”-“我要揭榜”點擊進入。

方式二:手機“浙裡辦”APP,搜索“科技創新”,通過“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在線”-“我要揭榜”點擊進入。

(二)時間要求

2022年8月10日開放填報,2022年8月31日17:30申報截止。請設區市科技局和歸口管理部門做好組織申報和審核推薦工作,于9月5日17:30前将推薦函和系統導出的推薦彙總表、承諾書蓋章後掃描上傳至申報系統。

咨詢方式:

1.申報系統咨詢:

項目中心: 都康飛 0571-87051059

劉晨曉 0571-85214237

馬钰婷 0571-81051634

技術支持: 袁凱華 0571-85118011

2.政策咨詢:

張培鋒 0571-87054743 (項目中心)

葛慧麗 0571-87054076 (項目中心)

丁  泉 0571-87057044 (規劃處)

3.業務咨詢:

工業領域: 陳  鼎 0571-86512650 (項目中心)

楊無悔 0571-81051434 (項目中心)

邵  晖 0571-87055372 (高新處)

農業領域: 呂瓊芳 0571-87054742 (項目中心)

塗  薔 0571-87054043 (農村處)

社發領域: 姜慧敏 0571-87054154 (項目中心)

王巧男 0571-81051499 (項目中心)

溫向明 0571-87057036 (社發處)

附件1 2023年度“尖兵”“領雁”研發攻關計劃項目榜單.docx

附件2 無省級科技創新平台的申報單位研發條件參照表.docx

附件3 項目申報相關注意事項.docx



返回原圖
/

XML 地圖